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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结束理赔期限是多久呢,法律怎么规定的?

adminer2023年09月19日 06:29: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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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结束理赔期限是多久呢,法律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结束理赔期限是多久呢,法律怎么规定的?

1、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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